新葡集团3522中层干部外出报备
管理办法
(经2021年1月22日第二次院长办公会通过,于2021年2月2日院发〔2021〕20号文件发布实施。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细化人事制度管理,切实抓好学院中层干部作风建设,强化干部日常管理,增强干部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凡学院聘任的各二级学院和院机关各部门正、副职领导均需执行本办法。
第二章 请假流程
第三条 各二级学院和院机关各部门正、副职领导离开本市区,外出招生、开会,参加学习、培训等公务活动,个人的病事假等各类活动,必须提前办理外出请假审批和报备手续,需填写《新葡集团3522中层干部外出报备表》。
第四条 《学院中层干部外出报备表》内容包括:姓名、职务、外出地点事由、外出时间和天数、院领导审批签字、返回销假时间等 。
第五条 外出审批报备程序:外出干部填写《学院中层干部外出报备表》,由本人持《审批报备表》携带相关批示文件,经办公室负责人、组织人事处负责人、分管院领导、院长签字,到组织人事处登记备案,特殊情况下可委托本部门工作人员办理审批报备手续。
第六条 外出工作或活动结束返回后,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销假。需要延期销假的应提前向院长和组织人事处请示报备。
第七条 外出期间需安排好本人负责的各项工作,避免因外出而导致工作延误。
第八条 中层干部外出报备时应避免同一部门主要领导成员集体请假或外出,出现无负责人在岗的情况。
第九条 对擅自外出和不按规定程序办理请销假报备手续或无故逾期不归的,将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。
第三章 附则
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2021年2月2日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附:新葡集团3522中层干部外出报备表
新葡集团3522中层干部外出报备表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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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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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 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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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出地点 和事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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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出时间 |
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共计 天 |
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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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字
年 月 日 |
分管院领导 审批意见 |
签字
年 月 日 |
院长 意见 |
签字
年 月 日 |
党委书记 意见 |
签字
年 月 日 |
学院办公室 负责人签字 |
签字
年 月 日 |
组织人事处 负责人签字 |
签字
年 月 日 |
返回销假 时间 |
年 月 日 |
备 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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