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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葡集团3522中层干部外出报备管理办法

日期:2023/05/29 点击数:


新葡集团3522中层干部外出报备

管理办法

(经2021年1月22日第二次院长办公会通过,于2021年2月2日院发〔2021〕20号文件发布实施。)

第一章 总则

 第一条  为规范细化人事制度管理,切实抓好学院中层干部作风建设,强化干部日常管理,增强干部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凡学院聘任的各二级学院和院机关各部门正、副职领导均需执行本办法。

第二章 请假流程

第三条  各二级学院和院机关各部门正、副职领导离开本市区,外出招生、开会,参加学习、培训等公务活动,个人的病事假等各类活动,必须提前办理外出请假审批和报备手续,需填写《新葡集团3522中层干部外出报备表》。

第四条 《学院中层干部外出报备表》内容包括:姓名、职务、外出地点事由、外出时间和天数、院领导审批签字、返回销假时间等 。

第五条  外出审批报备程序:外出干部填写《学院中层干部外出报备表》,由本人持《审批报备表》携带相关批示文件,经办公室负责人、组织人事处负责人、分管院领导、院长签字,到组织人事处登记备案,特殊情况下可委托本部门工作人员办理审批报备手续。

第六条  外出工作或活动结束返回后,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销假。需要延期销假的应提前向院长和组织人事处请示报备。

第七条  外出期间需安排好本人负责的各项工作,避免因外出而导致工作延误。

第八条 中层干部外出报备时应避免同一部门主要领导成员集体请假或外出,出现无负责人在岗的情况。

第九条 对擅自外出和不按规定程序办理请销假报备手续或无故逾期不归的,将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。

第三章  附则

第十条    本办法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
第十一条  本制度自2021年2月2日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
附:新葡集团3522中层干部外出报备表


      新葡集团3522中层干部外出报备表


姓 名


职务


联系

电话


外出地点

和事由


外出时间

                   共计  

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



签字   


        

分管院领导

审批意见


签字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

院长

意见



签字   


     

党委书记

意见



签字


     

学院办公室

负责人签字



签字   


     

组织人事处 负责人签字



签字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

返回销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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